“红酒最好用玻璃酒杯,酒液的颜色更直观显眼。”
李裕打算送贾诩一套酒器,高脚杯、醒酒器什么的全都拿过去,顺便提醒他一下,倒酒的时候用白毛巾包着酒瓶。
要是再给贾诩弄一套燕尾服,上衣口袋里插一支玫瑰,这样的造型配上毒士的名头……
啧,想想就优雅。
心里调侃完贾诩,李裕展开宣纸,开始欣赏这幅来自三国世界的《临江仙》。
客厅里挂着的《临江仙》是用隶书写的,这应该是汉朝比较流行的字体,但贾诩却没有用隶书,而是用的飞白体。
这是大儒蔡邕创造出来的字体,一经面世,就受到了很多文人的追捧。
可以说,在王羲之出道前,蔡邕一直都把持着书法第一人的名头,哪怕王羲之出道后,蔡邕依然是书法领域地位最高的那一撮。
李裕不懂书法,但能看出,贾诩这幅字写得很不错。
毕竟是送人嘛,没点实力怎么拿得出手?
至于指点什么的,那都是人家自谦而已,就贾诩这水平,别说李裕了,哪怕换成书法协会那帮人也不够格。
李裕看完,重新把宣纸折叠起来,打算明天去书画店装裱一下。
这幅字用的宣纸张来自现代,按周若桐的说法是没法当成文物的,但这样更好,省得挂出来被人惦记。
“贤弟觉得这字如何?”
吕布打开冰箱,从冷藏室寻摸出一个卤猪蹄,也不嫌凉,就这么啃了起来。
李裕说道:
“我连毛笔字都不会写,哪有资格评价文和先生啊……”
等等,贾诩应该知道现代社会不用毛笔了,给他手机里下载的中华通史里应该有介绍,他怎么还故意求点评呢?
贾诩不是个喜好名声的人,甚至还非常忌讳,只要领导不点名问计,就把自己当成空气,完全没有任何存在感。
这样的人,居然写了幅字求点评……
李裕挠挠头,总觉得贾诩的行为另有深意。
他关上餐厅的灯,拿着手中的宣纸来到客厅,刚要上楼,突然瞥见客厅里挂着的《临江仙》,脑子里突然闪出一个念头。
贾诩送字,难不成是想换耿立山这一幅吧?
李裕认真想了想,觉得还真有可能,虽然吕布拍了张照片带回去,但看照片哪有直接看文字来的过瘾啊。
这些文化人,弯弯绕可真多。
他拉来一张椅子,踩在上面,把墙上挂着的《临江仙》摘下来,卷好,塞进一个长条形的羽毛球筒里:
“老哥,等会儿走的时候把这幅字给文和先生带过去吧。”
吕布正撕拽着猪蹄上的筋:
“贤弟为何突然送字?”
“文和先生送我墨宝,我也得投桃报李,回报人家。”
吕布啃完猪蹄,用前台的湿巾擦擦手,重新掏出了手机:
();() “贤弟,这是为兄最近新拍的视频,你来看看。”
嗬,三国首席摄影师又有新作品了?
李裕还真挺感兴趣的,尤其是现在民宿有了热度,他打算乘胜追击,再发几个小短片宣传民宿。
要是吕布拍的素材不错,那就直接用上。
反正是广告嘛,怎么吸引人怎么来。
接过手机,李裕点开相册,根据时长进行排序,然后点开第一条视频,开始播放。
人生一场大梦,梦中唯我与师兄。谁能凭爱意,将师兄私有。温柔优雅清冽如雪的少年师兄vs他那每天使坏的任性小师妹师兄死于我的十六岁。师兄不是我的白月光,是除我以外的所有人的白月光。我与师...
一夜过后,她躺在了大总裁的身边,一小时后,全世界都知道她是总裁的娇妻总裁不仅变成了她的金主,还成了她的老公婚后,总裁更是宠她宠得昏天黑地乱七八糟假期我是不是可以解放了照宠不误传闻...
平淡种田文...
...
阮觅嫁给了南阳侯府的次子顾云暄,可是这位侯府次子不仅混账,还被阮觅发现他有一朝显贵就要降妻为妾的心思。阮觅怒,不顾众人反对坚决和他和离了。可是和离不过三年,顾云暄突然就成了元后嫡子,还登基为帝了...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