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六有些迷茫。
他说过的话?那可多着去了!
这到底是哪一句啊?
突然,刘六打了个激灵,他皱眉道:
“你是说,受害者的眼睛,确实是被某种动物叼走,随后才出现在王家渔场的!
?”
“但这个猜测不是被推翻了吗!
?”
“眼睛还有视神经上,基本没有被动物利爪捏住,或者被啃食的痕迹啊。”
人和其余动物的最大区别有两个。
一是大脑,这东西让人类在短短几万年内,称霸蓝星建立文明,远比几亿年的恐龙霸主要强的多。
二便是那一双十根手指的双手了!
而除了猴子类生物,其余生物的手大多是利爪,牙齿也极其锋利。
想让一个被浸泡的软烂的眼球,在不受伤害的同时转移到八公里外的渔场?
不现实,极其不现实!
但徐浩却点点头。
“你的猜测是正确的。”
“当然,月亮也是正确的,但你们想过没有,如果转移眼球的生物,没有尖锐的利爪,也没有锋利的牙齿呢!
?”
没有牙齿和利爪?
包括刘六在内,一堆警察皱起眉头。
“难道是鸭子等家禽类?”
“不对啊,要是这种生物,呵护着眼珠走八公里,这不成精了吗!
?”
一行人脸上露出疑惑,纷纷对徐浩的话不解。
如果是平常,他们会反驳,但人家却靠这番理论找到了尸体
徐浩深吸口气,随后将目光落在尸体上,视线聚焦在对方的腿部。
“刘警官,你看受害者的腿部,上面有什么?”
有什么?
刘六一愣,随后看去,狐疑道:“水泥?”
用水泥将人封住,随后坠湖,这是很常见的手法了。
不然,若是直接将尸体丢弃在湖中,大概率会漂浮在水面上,前天扔的次日就能找到,第四、五天估摸着就破案了。
“没错,是水泥,水泥带着受害者沉入湖底。”
徐浩再次开口,“由此,我们展开思考!”
“受害者的眼珠是在什么时候消失的?”
“遇害前?不,凶手不会这么蠢,不会抛尸连眼眶的眼睛消失都没发现。”
“那么,便是受害者被沉入湖后,眼珠才消失的!”
“基于这一点,我们猜测所谓的‘抛尸’的身份!”
徐浩说着,回想到之前几个警员提出的问题,以及各种猜测。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一粒尘可填海,一根草斩尽日月星辰,弹指间天翻地覆。群雄并起,万族林立,诸圣争霸,乱天动地。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一个少年从大荒中走出,一切从这里开始...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
这是一个普通人能从噩梦中获得力量,所发生的故事林盛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平凡普通的日常里,多出了一点异样。一个不断重复的噩梦,让他开始了一段无法形容的诡异旅程。一个庞大的梦魇,一个迷幻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