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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讨饭(第1页)

:其实罗克大概知道,此时的华人,在白人心中大概是个什么样的形象。

1913年,英国小说家萨克斯·罗默创作了《傅满洲博士之迷》一书,书中的傅满洲是一个瘦高秃头,倒竖两条长眉,面目阴险,号称世上最邪恶的角色。

这就是此时华人在白人心中的印象,虽然1900年,傅满洲这个虚构人物还没有出现。

在远征军司令部的宣传中,茹贝尔是被亨利这个前殖民地军官击毙的,这样一来,军方自然也就有了功劳,至少看上去是这样。

其实罗克也是前殖民地军官,只不过远征军司令部为了突出亨利这个英国人,所以才会把亨利作为焦点。

实际上军方内部所有人都知道,茹贝尔是被一群华裔警察击毙的,很多人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大概都会大吃一惊,茹贝尔被一名前殖民地军官击毙,很多人尚可接受,但是被一群华裔警察击毙,这就让很多人接受不了。

罗克的名字,也在这个过程中广为传播。

少校明显听说过罗克的传说,也能把罗克和那个传说中的“洛克”

联系起来。

只是少校没想到的是,罗克不仅仅是能击毙茹贝尔的警察,同时还是橡树酒吧的老板,这两个身份之间的差异实在太大。

“对,我在这里有一个葡萄园——亨利,再给我们的少校先生来一杯艾尔斯迪——尝尝看少校先生,这是我自己酿的酒。”

罗克就像一个正常的葡萄园主,卖力推销自己的产品。

“艾尔斯迪,还不错。”

少校很给面子,连续喝了两杯酒,这才向罗克伸出手:“我叫比尔·布拉德利,很高兴认识你,洛克。”

对嘛,这才是正常流程。

“很高兴认识你,少校先生。”

罗克很高兴,对于比尔来说,这只是个正常的社交行为,但是对于罗克来说,这代表着终于有人愿意给罗克应有的尊重。

“说说你是干掉茹贝尔的吧,上帝,你不知道,这太疯狂了——”

比尔还想说点什么感叹下,但是看看周围的环境——

好吧,现在的罗克,比传说中的洛克更传奇。

一个来自清国的华人,先是在英国殖民军队服役,然后远渡重洋到开普敦当警察,偶尔去一次前线,就立下击毙布尔联军总司令这样的大功,如果你以为这是故事的结尾,那显然你错了,罗克同时还是个商人,为远征军士兵和开普敦警察提供丰富的业余生活,现在比尔发现罗克居然还是个农场主——

生活,总是能随时给人惊喜,世界正在狠狠奖励那些用心做事的人。

其实比尔还不够了解罗克,罗克手中的葡萄园正在快速增加,从最开始的150英亩,增加到现在的650英亩,相对于牧场主来说,这个数字并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葡萄园主来说,这个面积就太大了,近四千亩葡萄园,包括酿酒在内,需要数百名工人,也就是因为难民营内有足够的人手,罗克才敢大刀阔斧,否则罗克都不敢买这么多,浪费是要遭天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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