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橙褐色的泥团一样的物质,正安安静静的趴在一个封闭的钢化玻璃罐里。
“它是一只外星生物,用它的话说,它给自己起名叫安静。
是因为一次意外搭乘着人类的返回舱才落到我们的星球。
它们是一种寄生生命,它们喜欢寄生智慧生命,从对方那里学到知识和获取食物外,也同样能增强宿主的各方面素质。”
格温·斯黛西眼神有些担忧的看了看玻璃罐里蔫蔫的共生体安静,但还是将自己从安静了解到的有关共生体的信息,尽量简洁的说了出来。
虽然自己体内有这么一个东西怪怪的,但对方表现的人畜无害,又能跟自己无话不谈,这让格温有一种奇特的,类似于朋友的感觉。
尽管她在有这种想法的刹那也觉得自己疯了。
“食物?”
陪伴格温一起过来的蒂尔达·约翰逊眯起了眼睛。
“它们以人类的情绪为食。”
格温回答道:“它的口味是喜欢快乐的情绪,尤其是从知识中汲取到的快乐。”
“这可是大发现,一个地外文明的生命!”
蒂尔达很感兴趣,炽热的目光看的玻璃罐内的安静收缩了一下。
可惜,她现在需要忙碌自己手头的项目,没时间和精力去研究这么一个有价值的外星生物了。
这让她内心很是遗憾。
卢克看着面前罐子里那摊烂泥一样共生体,心里则是对这个族群生出了不少兴趣。
对普通人来说,一個共生体,就是一个能让他瞬间变身为超级英雄,又或是超级恶棍的强力辅助。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共生体甚至要比现在托尼的马克系列战衣,在某方面上更加优秀。
可惜的是,共生体的缺点和优点一样的明显。
它怕火和声波。
它能影响宿主的行为和思想。
如果一个共生体的前任宿主是个无恶不作的大恶棍,那它的性格,就会向宿主的性格自动靠齐。
如果共生体和宿主意见一致,那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如果不一致,那很容易就会出现一个身体里两个意识打架,争夺身体控制权的事情发生。
();() 所以一般共生体大都会挑选一个合心意的宿主,除非是迫不得已。
共生体值得研究吗?
毫无疑问,是值得研究的。
任何一个科学家看到这玩意,没有不想上手两下的。
“您想要怎么处理它?”
格温看着卢克盯着玻璃罐许久不说话,犹豫了一下,出声打断了他的沉思,向他询问怎么处理这只共生体的问题。
她心中已经做好了卢克强行索要的准备,但谁知卢克并没有给出她猜测的那些回答,反而将皮球踢了回来。
“你想要怎么处理它呢,格温小姐?”
卢克敲了敲玻璃罐,里面的共生体安静蠕动了一下,“这是从你体内取出来的,它看上去跟你相处的也不赖,从这点上来说,你才是有权为它做选择的人。
我当然可以用一些冠冕堂皇的话来将它的归属权从你的手里移走,且谁都说不出什么,但这并不是我做事的风格。”
“您的做事风格是什么?”
蒂尔达在旁边好奇的问了一句。
“这要看我面对的是谁。”
被奈克洛兹玛召唤到了精灵世界的流星,肩负起了治疗他的重任。不过刚刚出来,为什么卡噗哞哞就要选我当岛屿之王喂喂喂,我连一只精灵都还没有呢!融合世界观,借鉴动画,特别篇,各路漫画关键词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水馨穿越修仙界,以天才的资质踏上修仙路,举目四顾前无各类奇葩主角需要逆袭后无各类脑残极品欢快蹦跶左有好友若干右有蓝颜数位水馨喜忧参半这世界的节操掉得凶猛,智商居然还不曾欠费...
脚踏星河入梦来,手眼通神可囚天。经历人生大起大落,历经亲人的生死离别,他没有放弃,而是依然决然踏修武一途,经历重重磨难,沧海桑田,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如侠客嫉恶如仇,快意武力大陆。看尽世间丑恶,是去?是留?还是逃离这世间,他踏遍万千星球,人挡杀人,神挡灭神,终成就无上之境...
一句话文案一个真白月光被鸠占鹊巢的故事。可容颜变幻,沧海枯竭,对我最好的人,始终都是你。正式文案死吧,只要你死了,就没人知道我是假的了。眼看着眼前人一点一点被三尺白绫勒死,薛快雪清...
在以光和希望为主调的奥特曼世界里,变成了以邪恶为代名词的黑暗,红荼只想给自己唱一首凉凉。于是黑暗阵营里就多出了一个恐怖的二五仔。红荼虽然我是为黑暗,但我依旧向往光明。众boss这就是你吞我们的理由?醒醒吧!你是不可能变成光的!群号323474794调戏作者的,就不要来了已经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