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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静观其变(第1页)

邬瑾仍旧是摇头,刚浮起来的一些笑意烟消云散:“不知道,我出来时,只见了常押运,未见李二哥。”

白发人送黑发人,是锥心之痛,可若是总存着一个虚无缥缈的希望,会让李鳏夫抛家弃业,四处找寻,折磨到死。

邬母眼看着邬瑾神情越来越黯然,立刻伸出巴掌,强行将李鳏夫推了出去“老李,莫节度使去了那地方,等回来就有确切的消息了。”

她又扭头叫邬瑾:“快去吃饭,不然凉了。”

邬意像条小鱼似的游了出来,看着邬母关上门,连忙去厨房里看早饭,一面看一面问进来的邬瑾:“哥,李叔是不是疯了?”

邬瑾回答:“他想李二哥。”

邬意对着糖饼垂涎三尺,见邬瑾递给他吃,立刻张嘴,咬了一小口。

没敢多吃,吃多了怕邬瑾的骨头长不好,都说这个时候要吃好。

“哥,幸好你回来了,不然爹和娘也要疯,我也疯。”

他边说边舀一勺热粥,剥开鸡蛋往嘴里塞一口,吞了鸡蛋的间隙嘁嘁喳喳,先说昨天夜里他听到剿匪大获全胜的消息,后又说贼人把粮草都倒进河里了,最后支支吾吾的,想从邬瑾这里要二百文钱。

不是瞎要,是要买一枝好笔,先生说练字的笔得好,他原来那枝笔有些秃了。

他想好了,横竖他写不了几个字,买枝看的过去的笔就行,剩下的钱可以去铺子里买糖吃。

他像是株没骨头的藤蔓,邬瑾管着他束着他,他就能站直了有形状,邬瑾赶考、在家养伤,顾不上他,他立刻就歪了不少。

邬瑾一个字没说,慢慢用左手吃过早饭,放下筷子:“我去给你买。”

若是换了爹娘,邬意嘴里能说出千言万语来,可是换了邬瑾,他就只能是瘪瘪嘴,一个字都不说——邬瑾既然说了他去买,那就是他去买。

吃过饭,邬瑾吊着一只胳膊去买笔,给自己也买了一枝——莫聆风送他的笔,烧毁在馆驿中。

回家之后他铺了纸,用左手练字,对着这一盆忍冬花,他心平气和,期间还有程家的胖大海和莫府的殷南来传话。

程廷本是打算在家办个席面,专给莫聆风和邬瑾压惊的,可是手里的银子都让程泰山收了去,他思来想去,决定去找程家二姐“借”

一点。

程家二姐和程家二哥常年在严父严母和狡猾的兄、姐中夹缝生存,性子都很绵软,想必不难借钱。

程廷到了二姐面前,先是好言相借,二姐畏畏缩缩的不肯借,程廷就威胁二姐,要去程夫人面前告状,说二姐欺负他。

程家二姐让他吓得眼泪双流,同时把钱袋子捂的紧紧的,死活不借——借钱给程廷,那就是黄鼠狼借鸡,有去无回。

在程廷愤而离开,要去告状之际,她还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伸出一只脚,把程廷绊的从石阶上滚了下去。

程廷摔的七荤八素,鼻血狂流,因此不能前来,身上还是没有银子,只能让胖大海去厨房里提了一只猪脚来送给邬瑾。

至于殷南,则是传赵世恒的话,斋学暂且不开,等邬瑾的手养好了,再去上课。

邬瑾听了这二人的传话,继续在家中练字看书,看书练字,直到入夜,他另铺开一张竹纸,开始写日录。

“元章二十二年十月十一日,小雪,

早起时见一盆款冬花,见之心喜,聆风既归,想必禾山县一事已经大安,莫节度使也不再让聆风入京为质,应有奏书给天子,只是不知天子做何回应。”

他写的慢,尽力的让每个字都保持了一致的大小和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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