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章二十年四月十七,阴雨不断,忆起去年反复更甚,五月还飘了一场雪。
赵先生说解题,接我与程廷入莫府小住,未解题,读《书经正义》,大有所获。
只是莫家满府药苦之气,一进门,便饮一碗清毒药,又似有将我与程廷二人拘禁在此之意,再观赵先生神色,恐是莫聆风身体抱恙,又与我二人相干,莫非是疫症?
宽州何来疫症?”
邬瑾搁笔,思绪万千,千头万绪在脑子里鼓动,团成一个包藏秘密的茧。
他在心里慢慢抽丝剥茧,不肯有丝毫含糊,哪怕触及的是足以碾碎他的秘密,他也一样要透彻明了——人活一世,不能含混度日。
一盏茶后,他想到了那个问路的人——说的官话,每一个字都吐的极其清晰,身上穿的衣料,暗夜流光,一行人离开时,离他们极近。
他是无名之辈,有备而来的人,衣角顺带着拂过了他,皇权与蛟龙争斗的漩涡,也打湿了他的脚。
他想明白了,却不写在日录上,而是收好笔墨,静静坐在桌前回想今日所思,片刻后,他正要起身铺被,窗外忽然传来一阵阵雏鸟啼叫,颇为凄厉,便起身走到窗边,推开窗往外看。
窗一开,叫声更加清晰入耳,眼前却是一片漆黑。
天色本就不明朗,九思轩更有古木投下的巨影,遮的漆黑一片,唯有风声呼啸,逡巡而去。
邬瑾擎着桌上烛台开门,打头便是一阵疾风刮来,吹的他衣袍袖子尽数往后掠去,幸而蜡烛让灯罩罩着,照亮他脚下。
他顺着叫声一路寻过去,就见一棵三人合抱的榆树下,有山鹛幼鸟倾巢而下,落在一窝碧绿如油的苔藓上,却不见大鸟。
邬瑾将烛台在地上放稳,脱去外衫鞋袜,挽起衣袖裤脚,又摘下头巾,包住那个略微破损的鸟窝,小心翼翼挂在腰间,手脚并用往上爬。
古树参天,枝杈极高,他爬的极高了,才找到安置鸟窝之处。
放好鸟窝,他往下一看,不料却见到了夜色之下的一部分莫府。
灯火通明,下人如蚁,疾步来去,有种无声的喧嚣,很奇异的,他在四四方方的院子里看到了莫千澜。
莫千澜蒙着口鼻,从一间门窗紧闭的屋子里出来,向门外的赵世恒说了两句话,迈步走下石阶,忽然脚下踏空,身体一歪,像下栽倒,赵世恒和身边伺候的人全都惊的伸手去扶,却一个都没来得及。
肤色惨白的莫千澜,在灯火照耀下,就像是一座玉山,倾倒、碎裂于地。
下人们蜂拥而上,将他扶起,而屋子里似乎是有了动静,他来不及拍打身上尘土,又回到了屋中。
站在门外的赵世恒焦急的来回踱步。
邬瑾收回目光,看向树下,对着那一点灯火爬下去,赤脚站在地上,低头去看里衣上蹭出来的深绿和深褐色痕迹,对莫聆风的担忧,忽的浓郁起来。
而莫聆风病势凶险,高热如潮水,一阵接一阵,两天过去,疹子还未出透,高热却是始终不退。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拖油瓶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其他小说,并且已经更新到最新章节第34章第34章版权归原作者银发死鱼眼所有江伽,市井屁民一个,家里经营街边小饭馆一间。这天店里来了两个特别的客人,他们容颜英俊,气场强大,摁进电脑...
重生成为狼头佣兵团的少团长,日后被主角萧炎斩于尺下的小反派。穆力暗暗发誓,他不仅要逆天改命,还要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地为所欲为,建立一番功业。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道德?早已不知道德为何物的穆力抽出了手中长剑,优雅地擦去血沫,惺惺作态地问道。而回应他的,只有身后那一片荒凉白骨。ps主角性格曹贼,有点不择手段,底线就是没有底线,不喜误入。qq群号874424872。...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
青铜之路太过漫长吊打各路大神王者又太过寂寞青丘之冥的灵魂不会永远漂泊旅途,永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