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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隔壁老王(第1页)

萧风一大早上就被吵吵嚷嚷的声音闹醒了,而且听着还是两拨人,一拨在自己门前,另一拨好像是在隔壁门前,各喊各的,乱成一团。

萧风伸个懒腰,缓步走出正屋,看见巧巧已经拎着根根子站在门前了,巧娘则拉着她,不让她开门。

见萧风出来了,巧娘松了口气:“老爷,你可醒了。

门外乱哄哄的,也听不清喊什么,巧巧想开门,我没让她开。”

萧风点点头,他倒是不担心大白天的会有人敢干什么:“巧巧,开门吧。”

巧巧往前一窜,往里一拉门,然后戒备的攥紧手里的棍子。

巧巧本来跟着萧万年是练过几天刀法的,但后来俞大猷说巧巧还小,刀法刚猛,杀气太重,容易练伤了身子,暂时不适合。

让她还是先从棍术练起,棍为百兵之祖,而且以止杀为先,对女孩子的身心有好处。

萧风觉得很有道理,巧巧练武就是为了强身自保,不是为了当杀手啊。

门外一群人,领头的居然是张天赐,他努力的喊着什么,但人声实在是太嘈杂了,以至于都听不清他说什么。

揉着眼睛从客房出来的张云清顿时就垮了脸:“爹,我不回家,我要跟巧巧玩!”

张天赐擦着汗挤进院子里,让其他人等在门口,没管女儿的司马昭之心,而是哑着嗓子冲萧风喊:“大哥,我是来帮你搬家的!”

萧风一愣:“搬家,搬什么家?”

张天赐诧异道:“当然是搬进谈新仁的宅子了!

牌子我都让人做好了,萧府!

一会儿派人去挂上,丫鬟仆从我也帮你雇好了!

肯定够用!”

萧风摆摆手:“我住那么大的宅子干什么。

你搬去住吧。

我住在这儿挺好的。”

张天赐连连摆手:“哪有这样的道理,大哥,空着也是空着,你就去住吧。

你是官啊,又是真人,这座宅子太小了!”

萧风看了巧娘和巧巧一眼:“你们愿意搬家吗?”

巧娘低头说:“全凭老爷吩咐。”

巧巧却恋恋不舍的看了隔壁墙头一眼,不说话,显然是有点舍不得玩伴王小姐。

张云清心里一动,本想帮着老爹劝劝萧风搬家,也好远离那个扒墙头的。

但随即觉得自己有些过分,毕竟是一起玩的手帕交啊,便也不说话了。

萧风正在思考是否要搬家,隔壁门前已经不是吵嚷了,竟然有砸门和兵器相交的声音!

杨柳巷本来就不宽敞,张天赐带来搬家的仆从被吓得直往后缩,却不敢造次进萧风院里躲避。

();()  萧风皱皱眉,正想出去看看,忽然一个人从隔壁墙头扑通一声掉了下来。

萧风一回头,只看见灰头土脸的王小姐,趴在地上,一张满是泪水的脸在墙头一晃就消失了。

巧巧惊叫一声,和张云清一起跑过去,拉起王小姐。

王小姐全身发抖,泪水把脸上的尘土冲出两条泪痕来,全无平时的活泼劲了。

萧风走到跟前,顾不上安慰王小姐,踩上平时巧巧翻墙用的砖头,往隔壁院子里看去。

王宅的大门已经被打开了,几个人正在门口混战。

混战的双方居然都是捕快,不过服饰不同。

一边是刑部的捕快,黑衣服上滚着金边;一遍是顺天府的捕快,衣服不滚边,但胸前有个“捕”

字。

在京城地界上,除非重大要案,否则一般案子都会先由顺天府接手;重大要案或外地大案刑部才会派出捕快。

因此虽然都在京城里,顺天府和刑部这两个衙门的捕快一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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