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休是我人生里养的第二条狗,我和他不算很愉快的呆在一起有9年。
休休是一条被主人弃养的狗,他被带到我面前的时候,浑身的毛发已经全部纠缠在一起了,我只能用破破烂烂来形容他。
他对人类已经没有多大信心了,他开始躲避人,试图反抗,试图逃走。
我为了一些别的目的把他带回了家,他不好看,也不亲人,而且对我来说甚至算是一种危险。
因为他已经流浪了很久,患有皮肤病且可能还带有狂犬病。
我花了一点时间来说服自己,才第一次给他洗了澡。
洗完澡后,我把他湿淋淋的栓在了阳台上独自过了一夜,他忍耐了一夜,没有发出呜咽。
对于没有养过狗的人来说,大概不会了解那是一个怎样的夜晚,也无法理解我为什么要把这个夜晚强调出来。
我觉得有必要稍微解释一下,因为我为此深深的自责。
以我的能力,我只能这样打个比方。
那一夜就如同把一个普通人丢进了战地,你呆在敌人的地盘里,身下是泥泞的污水。
你被紧紧的限制了行动,你不敢挣扎,也不敢呼救,因为虽然周围寂寂无声,但是你知道,敌人就在不远的附近。
那一夜对于休休来说,我个人觉得应该是个很漫长的夜晚。
第二天我醒了过来,走到阳台上,他站起来迎接我,摇着尾巴,告诉我他很高兴认识我。
我看出了他的委屈,看出了他开心的虚假。
我把他从绳索里面解脱了出来,开始仔细的观察他。
他两脚离地站了起来,开始像拜年一样,围着我讨好。
他应该是一条京巴狗,长着地包天的细小牙齿,以前应该是白色的。
他的拜年式讨好很熟练,我很快就决定,对,这是我的狗了。
我跟他商量,是不是可以拿剪刀把他那些破烂的毛发剪掉,我没问他是不是同意,我就开始动手了。
他虽然讨好了我,我也给了他身份,可是毫不夸张的说,第一次剪毛,算是一场小型的战斗。
他很弱小,被捆绑了一夜,没有得到食物,还把力气花在了表演上,所以战斗的结果显然是我赢了。
我看见了毛发下面的皮肤,那不算是皮肤病了,那应该是一种创伤。
这种创伤没法用文笔准确的形容出来,我只能告诉你,你不会希望自己遭遇到这种创伤,因为,
();() 太疼了!
*
*
当时还不像现在,满大街都可以找到宠物医院,人们也没有那么宝贵自己的狗。
我是一个很多年没有养过狗的人了,他的状况让我有点嫌弃,我想把他扔掉。
他开心的像个傻子,浑身像狗啃了一样,显得很滑稽。
我找来了绳子,不是专门栓狗的那种合适的套索,就是一般的绳子。
我把绳子套在他脖子上,拉着他上街,看看能不能给他找条生路。
上街之前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把他剪的有多么难看,我甚至还很得意,因为好歹可以看出来,他是一条狗了。
休休看上去也很满意,他骄傲的抬着头,用自己的小短腿走着开心的步子。
街上有人,一些人还牵着自己的爱犬在路上闲逛。
他们看见了我们,有些选择了躲避,有些小声的嫌弃,有些投来了鄙视的目光。
走的远了,我开始觉得那些选择躲避的爱狗人士,实在算是最善良的人了。
嫌弃声不大,影响不到休休的开心,但是打击到我收留他的决心。
一个平庸的山村少年,几经转折最终踏入修仙门派,他如何以平凡的资质修得仙法,如何一步一步走向巅峰,跻身枭雄宗师之列,谱下一曲逆天的仙道之路。...
谢依晴做梦也没想到,她刚买了一大袋零食,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就一不留神被撞进了古代。小小的姑娘,有一点点可爱,有一点点甜,有一点点迷糊,还有一点点暴力倾向还好,家里爷爷奶奶慈祥,爹娘宠溺,...
重生回到末世前,带着异能回来的林兮愿望很简单找出父母的死因,努力提升异能,和那个不太给力的男票分手只是为啥某人,不对,某死人,也不对,某丧尸王也跟着重生了林兮炸毛泥奏凯,离我远点,你...
这个世界上总有人要扮演反派角色而他,乐意效劳冻感超人所写的职业反派快穿无弹窗免费全文阅读为转载作品章节由网友发布。...
网文填坑节来袭独家番外连载爆更大佬包场免费看。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穿越为嬴政亲弟的嬴成蟜,本想在皇兄羽翼下体验下纨绔生活。从没想与嬴政争皇位,他是个惫懒性子,当皇帝哪有当皇弟来的快活?他只想当个坐看庭前花开花落,淡望天上云卷云舒的咸鱼。可当大侄子嬴扶苏被贬上郡,有性命之忧时,他坐不住了,十年来首次上朝。这一起来,就再也没坐下去。本书又名我真不想权倾天下不正经人在大秦大秦的勾栏叫楼台...
茸茸是只貔貅幼崽。一觉醒来,她脑海中有个自称阻止黑化系统的东西说,宿主现在在一本小说里,你的爸妈是炮灰,你的哥哥们是反派。茸茸不解的歪头,眨巴一下水汪汪的大眼睛。系统继续说,三天后你的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