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队后,她们倒追而来正文卷第87章黑焰血魔西蒙带着人越过了人群,不出一小时,便听见了湍急的水流声。
空气里弥漫的血腥气味也越发浓郁,天花板上的血皮藓变多了,它们就是地下牢狱的“牛皮藓”
,威胁性近乎于零,时不时掉下来吓人一跳。
西蒙向身边的人科普,这些东西本身不会对冒险者造成伤害,但作为曾经的秘境空间关卡,这些血皮藓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起初人们看这里野怪喜欢吃这些藓,没有在意,等打到它们的血量,注意到不对劲,野怪们居然还能自回血,后面才知道是这些血皮藓的问题。
它们的回血手段不是直接治疗,野怪受伤后吃下这些血皮藓,可以立马回100%攻击力的血。
“100%!”
洛伊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血味越重,对血族人而言越是欢喜。
来到这里,仿佛回到了家一样。
洛伊开始喜欢地下牢狱的环境了。
别人视为大煞风景的血皮藓在她这儿是美味的食物。
在听到没有毒性,反而可以加血后,她捡了起来,放到鼻子前闻了闻。
刺鼻的血味冲入了鼻腔,洛伊深吸一口气,闭上了眼睛,露出陶醉的神色。
“好香——”
洛伊喃喃道。
随后,她下嘴开咬。
这血皮藓很薄,嚼起来有牛皮质感,入肚后化成了鲜血,让洛伊感觉很棒,真是独一无二的风味,比市面上那些普通动物的血液好太多了。
“听说地下牢狱有血族人喜欢的食物,之前一直惦记着,没想到是真的好吃。”
洛伊赞美道。
“所以是野怪越强,回血越强喽?”
队内的小鲨鱼问道。
随便掉下一块藓能奶上千的血,这打起来很费劲。
普通野怪的血量比冒险者多出太多了,直接八千血打底,攻击也就几百,这还好说。
若是换成了精英怪,那血量就是奔着几万去了,本体的攻击力也是一千起步,折磨起来更漫长。
想想就让人头疼。
“嗯。”
西蒙肯定道,“黑焰血魔的血量三万,攻击力1400,防御力700,法抗30,吃一块血皮回一千四百点血。”
();() 西蒙带着人在黑血河前停下,前面有一帮举着火把的冒险者正在与一头全身黑色皮肤的恶魔激战。
这恶魔头大如斗,四肢强壮,身体周围遍布细小鳞片,鳞片的缝隙里流淌着血红色的液体,液体在离开空气后,就会自动燃烧。
这些燃烧的血液在空中形成移动的血色火球,悬挂在黑焰血魔的头上,并随着恶魔第三次平A时,突然如追踪导弹一般,奔向了对面的重盾手。
散人小队的重盾手是位身穿蓝色盔甲的男性,手持银边蓝盾,顶住恶魔的平A时,经过层层防御力的削减,盾面上只剩下“-800”
的物理伤害。
然而黑焰血魔并不只会平A,他每次平A都会产生一个燃烧的黑血火,并在第三次平A时牵引黑血火攻击目标。
只见三道浮空的黑血火快速击打到重盾手身上,弹出了“-500”
、“-500”
、“-500”
三道魔法伤害。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拖油瓶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其他小说,并且已经更新到最新章节第34章第34章版权归原作者银发死鱼眼所有江伽,市井屁民一个,家里经营街边小饭馆一间。这天店里来了两个特别的客人,他们容颜英俊,气场强大,摁进电脑...
重生成为狼头佣兵团的少团长,日后被主角萧炎斩于尺下的小反派。穆力暗暗发誓,他不仅要逆天改命,还要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地为所欲为,建立一番功业。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道德?早已不知道德为何物的穆力抽出了手中长剑,优雅地擦去血沫,惺惺作态地问道。而回应他的,只有身后那一片荒凉白骨。ps主角性格曹贼,有点不择手段,底线就是没有底线,不喜误入。qq群号874424872。...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
青铜之路太过漫长吊打各路大神王者又太过寂寞青丘之冥的灵魂不会永远漂泊旅途,永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