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瘾君子帐篷后没多久,冯雪便意识到这样走下去绝对不行,这座城市的下水道岔道极多,简直就像是一座迷宫,当然,冯雪倒是不担心找不到出口,但他却担心自己推开井盖后,发现自己出现在了杰斯顿家后院。
恰逢视野中隐隐出现一道火光,他寻光而去,不多时,便看到一顶看起来有些破旧的帐篷。
那帐篷前此时正坐着一个脏兮兮的黑人,他身上穿着磨损严重,却也不是那么脏的衣服,看到冯雪走来,甚至还挥手打了个招呼。
这一路上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的冯雪终于还是咬了咬牙,强行让自己忘记自己此时穿着一身晚礼服的事实,走上前去,尽可能随意的吐出一口流利的哥伦比亚腔维多利亚语:
“嗨,哥们,这附近的出口在哪?”
那黑人听到冯雪的问题,也没觉得冯雪这一身晚礼服出现在下水道里有什么奇怪,只是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像是习以为常的朝着一个方向指了指道:
“往前,第一个路口左拐就能看见。”
“谢谢。”
虽然觉得有点古怪,但冯雪还是道了个谢,顺着他指出的道路跑去,没几步,一根根由钢筋构成的爬梯出现在了墙壁上——在下水道的阴暗环境下,若是不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
“得亏我问了个路。”
冯雪摇摇头,看着那看起来布满锈红,却仿佛带着一层包浆般的爬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好在歌剧魅影的外礼服附带了一双白色的手套,这让他很快克服了心理负担。
爬梯的高度不算夸张,在超过下水道穹顶之后,又爬了有个十米左右,便抵达了井盖口,冯雪侧耳倾听,能够隐隐听到车辆引擎的声音与街道的嘈杂,思索一下后,他腾出左手拽了拽身后阴影般的披风,这才用力推开了井盖。
呼!
一阵清爽的,带着汽油味的风从冯雪的脸侧吹拂而过,此处却是一个位于街道角落,夹在两座建筑物之间的狭窄巷道。
扭动脑袋四下打量,他甚至能在角落里看到湿漉漉的“气球”
与看位置就能脑补出许多东西的手脚印记。
快速钻出井口,本着随手关门的基础道德,他将井盖恢复原位,然后拍了拍身双手,等到鞋底的污迹渐渐刷新,这才走出巷道。
();() 然后,冯雪终于意识到了“融入环境”
与“降低存在”
的不同。
如果说降低存在感,是直接让人变得难以被注意,可以视作另类的隐身,那么融入环境,就是让你变得“出现在这里也理所应当”
。
就如在森林中,你不会在意枝头的飞鸟,沙漠里,你不会关注脚下的黄沙,沧海中,你不会细数每一滴海水,冯雪就仿佛本应存在这环境中的事物一般,无论身处哪里都不会有丁点的突兀。
若是换了以前的刺客套装,此时应该是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但现在,穿着一身华丽到有点扎眼的古典礼服的他,无论是走在肮脏的下水道,还是充满现代气息的圣洛潭市街头,都没有收获任何异样的视线,反而时不时能看到一两个路人,习惯性的抬手和他打个招呼——当然,这里面应该也有【印钞机】标签提供的【珍宝】要素的影响就是了。
“总的来说,和存在感降低各有千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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