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你才是狗。
有这么形容人的吗?
喜漫不满的瞪过去时,竟难得看到林向珩笑了,笑意清楚的浮上了眼底。
他从柜子里拿了一双拖鞋给她。
毛绒绒的粉色。
赵喜漫以前喜欢这类的毛绒玩具,学校旁边有个电玩城,她每次进去抓娃娃,总要带一两个回来,她超爱的有一只月兔和小眠羊,还打了可爱的腮红,粉粉嫩嫩,特惹人喜欢。
赵喜漫为了彰显自己不是个小心眼的人,每次抓到这些娃娃也会分给林向珩一两个。
他当然对这些不感兴趣。
但赵喜漫的礼物嘛,得收着。
不然女朋友要跟他闹脾气。
现在的这双拖鞋上就有一个可爱的月兔。
“你还穿这个?”
赵喜漫穿上,正好是她的尺码。
“以前买的。”
林向珩没再说。
她的脚码她喜欢的风格,说是以前买的那肯定也是给她买的,只是赵喜漫惊讶的是,就算是以前买的,现在竟然还在他的鞋柜里。
并且看起来很新,没有落一点灰。
多问显得她自作多情,赵喜漫闭嘴。
“坐。”
林向珩示意一句,然后他去给她倒水。
他也没问她要喝什么,给她倒了一杯温水,加两勺蜂蜜,刚从外面寒冷的环境中进来,这一杯水暖烘烘的。
他进去房间拿东西,赵喜漫坐在沙发上,边喝水边打量。
和六年前一模一样。
他家这老房子是当年他父母亲装修的,二十年前的审美,除了沙发新换过,其余基本没有变。
她脚下是毛毯,短绒密集的毯子,她记得她从这沙发上摔下来过,撞得屁股疼,林向珩给她涂药,她建议说最好在这里放一块毛毯。
他淡声说她矫情。
不过毯子还是有了。
房子是三室一厅,一百三十多平,客厅挺大,现在一直都只有林向珩一个人住。
他找东西有好一会儿,赵喜漫也不好催他,慢吞吞的已经把一杯水喝完,他才从房间里出来。
他手上拿了一个大箱子。
箱子看起来有点旧,但很干净,赵喜漫都准备好去接这个箱子,林向珩却把它放下,把盖子打开。
里面有很多小物件。
有一个粉色的头绳。
是赵喜漫以前学人家说什么彰显主权用的,不然追林向珩的人那么多,得从源头上扫清麻烦。
有一条黑色的走针歪扭的围巾。
赵喜漫跟外婆学织围巾送给林向珩,不过她动手能力太差,最后还是靠林向珩自己完成了后面的步骤。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拖油瓶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其他小说,并且已经更新到最新章节第34章第34章版权归原作者银发死鱼眼所有江伽,市井屁民一个,家里经营街边小饭馆一间。这天店里来了两个特别的客人,他们容颜英俊,气场强大,摁进电脑...
重生成为狼头佣兵团的少团长,日后被主角萧炎斩于尺下的小反派。穆力暗暗发誓,他不仅要逆天改命,还要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地为所欲为,建立一番功业。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道德?早已不知道德为何物的穆力抽出了手中长剑,优雅地擦去血沫,惺惺作态地问道。而回应他的,只有身后那一片荒凉白骨。ps主角性格曹贼,有点不择手段,底线就是没有底线,不喜误入。qq群号874424872。...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
青铜之路太过漫长吊打各路大神王者又太过寂寞青丘之冥的灵魂不会永远漂泊旅途,永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