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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他被吓得睁眼,一抬头却倏然接住两滴温热。

李从舟为了拉住他,左臂以一个弯曲的角度伸出,尖锐的石板边缘和粗粝的铁索刮过他整条手臂。

点点殷红从撕破的衣袖中渗出,止不住的鲜血像小河一样顺着手臂往下流,越过手腕、翻过手背,最后顺指尖滴答滴答下落。

顾云秋懵了。

这一下疼得紧,饶是李从舟也眼前发黑。

即便如此,他却违反本能地没松手,还是紧紧抓着顾云秋。

等视线恢复清明,李从舟一垂眸,却发现这小纨绔的眼眶红了。

“……”

“哭什么。”

小纨绔肤色白,血珠落在他脸上被风曳出长尾,看着倒像胭脂。

顾云秋眼神一错,嘴唇翕动半晌后才小声道:“君、君子胜而不美,美……美了杀人,乐、乐之也!”

李从舟:?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

顾云秋顿了顿,终于移回视线。

小纨绔的眼睛很漂亮,是一双柳叶眼:内眼角微钩,外眼角上翘,细长而有神。

如细柳薄丝般,比凤眸少三分凌厉,似桃花又少两分柔情。

顾云秋舔舔干涩的嘴唇,认认真真道:“所、所以《道德经》里都这么说了,喜欢杀人也……也不算什么事。”

《道德经》?

他怎不记得《道德经》里有这样的句子。

李从舟在脑海中快速将那五千言过了遍,隐约想到其中谈兵器的一章。

原句是:“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

这句话的意思是:

兵器不祥,本不是君子该用的东西。

即便不得已用了,也不应当为此高兴,反而要心态平和、恬淡。

同理,打了胜仗也不要骄傲自满,以兵戈为美的,就把杀人当乐事的暴徒、暴君了。

可以说,和顾云秋表达出来的意思完全南辕北辙。

——这小纨绔。

李从舟脸上慢慢浮出一个古怪的笑。

君子乐了杀人?

真难为他,这般胡说八道。

憋着这股劲,他调整姿势气沉丹田,终于奇迹般将人拎了上来。

李从舟累得脱力,翻身仰躺到桥上。

青空之下、日光耀目,一行白鹭直上云霄,狂风渐徐,迟来地送来些许凉爽——

休息了一会儿,李从舟坐起身、瞥眼看自己左臂。

大臂外侧被铁索划出一道口子,不算特别深,但创面狰狞——血口两侧皮肤卷边泛白、刮烂的肉黏在上面,周围还有几道渗血的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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