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的篮球赛,规则设置得简单,只要谁能在对方的攻防下率先投进十个球,谁就是最后的赢家。
江泊烟从高中起就是校队前锋,投篮一向是他强项,宋央因此对这场比赛信心十足。
他挤到了前排围观,一起和队友们为江泊烟加油呐喊,同时抽空回答他们问题:“我没怎么见过路饮打篮球,就算他会打,怎么可能比得过哥哥。”
在人前他喜欢称呼江泊烟“哥哥”
,这会让他们的关系听上去立即亲近不少,江泊烟从未反对过这一点。
就在宋央夸夸其谈的时候,旁边的朋友喃喃:“进了。”
宋央立即抬头去看,暗中兴奋握紧双拳:“太好了!”
他希望路饮出糗已经很久,这次总算被他找到机会,也不知道这蠢货为什么会答应比赛。
“不是。”
那道声音艰难和他解释:“是路饮进球了。”
宋央的大脑“嗡”
得一声响,难以置信地瞪大双眼,笑容僵硬在他嘴角。
一片茫然的时候,他听到耳畔传来围观人群窸窣不止的讨论声。
“路饮看起来真的会打啊。”
“好像还不错,他投篮很准。”
另一人道,“我靠,看,居然又进了!”
“你们有没有觉得很奇怪,就是——我不知道怎么形容。”
“我早就想说了,江泊烟今天打得很保守,不太像是他的实力。”
宋央不懂球,平日里陪着江泊烟打不过只是为了增进感情,现在压根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
当然,他不认为江泊烟会对路饮放水,眼见着路饮的比分一路领先,大脑顷刻一片空白。
5比3——场上此刻的比分,意味着路饮暂时领先。
身影轻盈落地,篮球越过球筐,砸向地板,高高回弹,等路饮一个堪称完美的利落三分球结束,江泊烟难以置信抬起头,眼眸流露几分震惊。
他起初打着控分的主意,有意放水,但没想到路饮真的会打球。
该死的,他怎么可能会输给路饮?
有人搬来计分牌,江泊烟扫了眼上面分数,脸变得更黑。
路饮捡起脚边的篮球抱在腰侧,随意朝江泊烟看了眼,勾了勾手,示意继续。
运动过后这样漫不经心的表情,衬得他的五官越发张扬和明丽。
不对,江泊烟眨了眨眼,这样的路饮——非常辣。
难以言说得酷。
尽管还有赌约在身,但江泊烟依旧不合时宜地开始神游天际,路饮身上这种强烈的反差感,让他无法控制地感到兴奋。
他的审美在线,知道路饮容貌突出,从小就是风云人物,但他们同为男性,不足以让江泊烟感到惊艳,直到现在——如果用脸可以杀人的话,江泊烟觉得路饮此刻正在用脸杀他。
即便对方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那股熟悉感再次涌入他心头。
江泊烟愣愣看他,忽然间,眼前的路饮和记忆中的那道身影开始重合,这场篮球赛如同一把打开他记忆阀门的钥匙,他终于想起熟悉感究竟从何而来。
宋央说错了,他和路饮认识不止六七年。
是八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路饮也刚打完球,穿着和现在同色的篮球服。
四至五年级的那一年暑假,尽管江泊烟已经因为救命之恩而和宋央关系匪浅,但也是第一次跟着宋央来到他家。
因为宋央不时的那些抱怨,江泊烟这次除了拜访宋家长辈外,另一个目的就是给对方嘴里那个讨人厌的哥哥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朱慈烺此贼比汉奸还奸,比鞑子还凶,比额李自成还能蛊惑人心闯王李自成立马九宫山,遥望东南,感慨万千。慈烺此子忤逆不孝,奸诈凶残,简直是曹操再世,司马复生,让他当了皇帝,全天下的逆贼鞑子奸臣...
历史爽文穿越者李阳,献给了秦始皇一盒阿莫西林从此,李阳走上了没羞没躁的乱史人生。改秦律做实业搞经济重民生。为了全世界都说中国话,李阳还做了一个地球仪送秦始皇宅男机智赚钱重生...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运动员王欢受伤退役,堂堂全国亚军落魄到给人按摩。不料他租住阁楼竟有一个传送门,通往未来末世文明之塔。里面有基因药物,未来三百年科技艺术等文明精华。王欢逆天了,2004年奥运会他夺得百米短跑金牌,破世界纪...
...
穿越成败光家产的败家子,一穷二白连饭都吃不上。眼看老婆小姨子就要抵给他人,云泽只得是斗狗友,战狐朋。可好不容易刚将小日子过好,乱世又来临。为在乱世生存,他只好开始积蓄力量。战蛮夷,驱外族,打碎腐朽王朝,创建一个新的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