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无常,纽约的一家餐馆。
距离上一次参加柯里昂家族的婚礼。
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此刻的面条和麦克斯,两人正在痛饮一桶五加仑的烈酒。
对于上次的事情。
面条倒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或许是因为青少年时期,朋友死在自己面前的一幕太过冲击心灵。
面条很在乎仅剩的这几个朋友。
信奉的人生准则也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未来?
踏马的,像我这种烂人,也配说什么未来?
但作为面条的好基友,也是最好的朋友——麦克斯。
他和自己截然不同。
这家伙很聪明,总是能想到很多面条想不到的东西。
比如在面条在酒馆喝的酩酊大醉的时候。
麦克斯会思考贩卖私酒这个行业,还能持续多长时间。
这有没有可能是自己这辈子唯一的一次机会?
等到私酒行业彻底破灭,自己又应该何去何从?
所以在一个月前,机缘巧合参加了柯里昂家族贵女婚礼之后。
麦克斯明显有些患得患失。
面条不知道麦克斯想到了什么,也不会去询问对方这个问题。
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
面条这些年见过各式各样的人,最终他总结出了一条人生经验——
朋友的基础是相互尊重。
不要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对方身上,例如:我以为xxx,所以就应该xxx。
这是一个十分自私,且自大的一种体现。
相较于自以为是的为你好,其实一杯酒更能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看着对面一身帅气风衣,面容俊朗,但眉宇间却带着几分阴郁的意大利小伙。
面条一脸嫌弃的看向对方的酒杯:
“养鱼呢?赶紧喝!”
麦克斯无奈的翻了个白眼,他看面条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二傻子。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或许这就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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