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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花(第1页)

主舞台上。

宋秉文和金驰站在一起。

两人都着装正式,英姿挺拔。

“不够意思啊,接亲都不陪兄弟去。”

金驰口里埋怨着,想想他的性子,又问,“嫌太吵了”

“不是,被鬼缠住了,走不了。”

宋秉文神色清淡地理着袖扣。

“鬼什么鬼”

“醉鬼。”

金驰反应过来,他听金莺说昨晚江澄子喝醉了。

他哟了一声,神色暧昧地拍了下宋秉文的肩膀“你不是说不感兴趣么还这么关心人家。”

“是我送到酒店的,总得负责到底。”

金驰微愣“你送的昨天你不是回实验室了么怎么,那几位大小姐把你找来救急的”

“嗯。”

金驰笑了笑,也不再责怪他。

自家这兄弟品行他也了解,责任心强,哪怕不是江澄子,只要他接手了,就会管到底。

也够难为他了,昨晚这么劳苦奔波。

早知道最后要被叫来酒吧当工具人,还不如一开始就别去实验室。

说起来他是真佩服宋秉文。

跟他们金家做金银玉器生意一夜起家不同,宋家在生物制药业这一行的渊源差不多可以追溯到清朝。

历史久远,根基稳固。

到宋父接手的时候,已经形成了从研发、到生产、再到销售的全产业链,虽然总部设在华城,但分部和店面在全国星罗棋布,早已积累了厚实的家底。

可以说,宋秉文就是躺在祖产上,花利息都花不完。

他完全可以像这个圈子的其他公子哥一样,靠家族信托吃喝玩乐一辈子。

但他却非常上进,这种上进心从读伊始就表现得尤为明显,一直到现在主攻与家族产业密切相关的生物细胞学,就好像立志要将祖业在他手上发扬光大。

可以说是富二代圈子里的一股清流了。

两人聊了一会别的,司仪走了过来。

虽然已经经过了两次彩排了,但还有很多婚礼上的细节需要核对、交代。

因为过程比较繁琐,新郎本人金驰光听听就有些不耐烦了,凡是不需要自己的地方,干脆统统都交给伴郎宋秉文。

他知道他做事认真仔细,只要他在旁边就出不了错,自己当个甩手掌柜,乐得轻松。

宋秉文确实不负他望。

这时,女方那边的伴娘将新娘送上了酒店顶层后,也来到了大厅,走向主舞台这边。

她到宋秉文,眼神一亮,脸上表情粲然绽开,很是惊喜“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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