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帮你看看……”
沈夙不记得自己这话说过了多少回,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句话仿佛成了一句口头禅。
他好像有病,别人一求他,他就心软答应帮忙,于是每回都会惹上大大小小的麻烦。
这次,求他帮忙的是他书店里的一位老主顾,是个第一面见到他就在店里大哭了一场的年轻小姐姐。
她哭,不是因为失恋了,而是因为她和她大学闺蜜养的花花丢了。
花花是只狸花猫,是她和她的大学闺蜜收养的一只校园流浪猫。
至于年纪,虽然她们两人都不清楚,但沈夙想应该已经很老了。
猫是有灵性的生物,死前会偷偷藏起来独自等待死亡,因为它们不想主人难过。
那天,沈夙破天荒地没有在午后冲泡一杯红茶缩在书柜旁看书,而是听这位偶然进店的小姐姐哭了一个下午。
哦,对了,她叫叶媚。
在那个下午,叶媚用光了沈夙书店里的所有抽纸,而沈夙也从她的哭哭啼啼中听到了花花的故事。
大学毕业后,叶媚考了研究生,于是花花留给了留在本地工作的大学闺蜜,叶媚的大学闺蜜毕业工作了没多久后就和大学时交往的男朋友结了婚,她的男朋友也喜欢猫。
花花陪了叶媚和她的大学闺蜜整整四年,过去了四年,花花已经上了年纪,而且曾经作为流浪猫,花花的寿命其实并不会长久。
自叶媚的大学闺蜜结婚后,花花就一日比一日嗜睡,直到有一天,它趁叶媚的闺蜜和丈夫不注意,自己打开了门溜出了家,再也没回来过。
“花花……花花……”
叶媚抽噎着,到后来也只能勉强叫着那只狸花猫的名字,她终是哭累了,睡着了。
沈夙没办法,只好找了毯子盖在叶媚的身上。
“喵呜~”
飘忽空灵,沈夙扶了扶自己的眼镜,看向了沙发椅旁的芦荟盆栽。
在那个下午,沈夙默认打烊的书店里进来了两个不速之客,一个是叶媚,一个是花花。
前者是还活着的人,后者却是已经死去的狸花猫的猫灵。
后来,叶媚成了沈夙书店里的老主顾,而花花,成了书店里的喵主子。
只不过,能看见花花猫灵的,只有沈夙。
虽然有六百度的近视眼,可这丝毫不影响沈夙能看见灵体的能力。
沈夙告诉了叶媚书店内有花花猫灵的事情,叶媚是半信半疑的。
无所谓,反正有很多人都认为他是骗子。
“嘎吱嘎吱……哗啦哗啦……”
“花花仔,不要玩芦荟……”
“喵呜~”
“喂,不要装一脸无辜,你都十几岁的猫了……”
书店里多了一只常人看不见的喵主子之后,沈夙也多了许多困扰,比如花花经常在他的小说手稿上印“梅花”
;比如花花喜欢扒拉沙发椅旁的芦荟盆栽;比如花花还喜欢在书柜旁的空地上处理它的“空气猫砂”
。
苦恼归苦恼,可沈夙从不打算赶走花花的猫灵。
一者,猫和人没什么分别,都是还有心愿未了,才会徘徊人间;二者,沈夙能看到灵体不假,可他却没有驱逐灵体的能力。
言归正传,自从花花“离开了”
叶媚的大学闺蜜,叶媚后来研究生毕业干脆又回来这边找了工作。
好巧不巧,居然成了沈夙的邻居。
穿衣戴甲手持兵成王败寇已无意皇者之路千般血帝途终是一场空真龙天子我独尊踏骨扬灰谁人敌马上称雄万臣服爽看回首却独一苦苦啊空虚寂寞的苦啊对了有人会开055吗或者052d也行啊赶紧穿过来,我派一千锦衣卫十...
第三届网络原创文学现实主义题材征文大赛参赛作品伸手就要摸到美男的胸肌,夏夕颜却被强行绑定了一个叫007的坑爹系统,丢到三千世界攻略黑化大boss。听到黑化二字,夏夕颜想都不想拔腿就跑。男色和命,命重...
发现自己穿越到史前,祁苏是很无奈的煮肉连盐都不放的原始社会,简直贫瘠得让人迎风流泪。算了,哭没用,得肝有植物系异能,就算在原始,他也能过得风生水起终于,荒凉原始被建设成了悠然见南山的归隐田园,祁...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
没有对错。正义,胜者才有资格书写不会写大纲,想到啥写啥。就这样,憋出20个字简介我也不容易,就这样吧。...
凌寒,不准再亲了她羞红着脸,喘着细气,可他却吻着她的唇,索取她的甜蜜。5岁的时候,她被寄养在他的家里,他就霸道的把她给睡了,从此之后她是被他捧在手掌心里的小公主,是被恶魔独家占有的小白兔。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