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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好为人师的高明程(第1页)

送走了苏通后,高国兵才问高明程是怎么知道联营的。

高明程还能说啥,自然是把锅扣在药交会上了,在外人的眼中,他长到这么大,总共就出了一次远门,那么所有不符合他身份所知道的信息,都得推到那里去。

于是高明程就开始嘴里跑火车了,把高国兵这个老干警,都说的一愣一愣的。

最后,高明程成功的在高国兵的脑子里,灌输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

下午时,高国兵还要上班,高明程也没有在县里久留,而是带着买来的一些东西,回了高家村。

路经军岭时,他又碰到黄大志了,黄大志在地里做事,他抡起一把锄头,正在翻土。

等土翻好后,就要种上冬天吃的一些菜了。

“大志,你身上的伤好了吗?”

高明程停下,和黄大志说着话。

之前两人不熟,现在倒是熟的很,每次遇到时,都会说上几句话。

看到高明程,黄大志咧嘴一笑,说道:“快好了。”

高明程了然,那就是没好。

想到黄大志他家的情况,没啥劳动力,这地里的活都得黄大志干,所以哪怕黄大志身上有十来道伤口,也不能休息。

突然,他就发现自己比黄大志好太多了。

爸妈不待见算什么?

至少他身上的负担可没有黄大志重!

等到分家后,他完全可以只顾自己,当父母年老时,他才会承担赡养的责任。

但黄大志不行,他全家上下,都指望黄大志把这个家撑起来呢。

说起来黄大志都二十二的人了,在流行早婚早孕的乡下,这个年纪都该结婚生子了。

高明程仔细回忆了一下,似乎上辈子黄大志一生未婚,也没听说他有什么孩子。

高明程把手里的东西往地上一放,走到地里,说道:“来,我给你翻地。”

说着,就把锄头从黄大志的手里夺了过去。

黄大志抢不过他,只能感激的道谢。

高明程身体素质好,干起农活来也不差,每一次抡起锄头,都能够将土轻易的翻好。

翻土时,两人就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

黄大志忍不住兴奋的和高明程分享一件好事:“明程,上次赶集时,我去转了转,捡到了五毛钱!”

();()  他伸出一只手,五指打开,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容。

捡到钱,通俗一点讲,是他运气好,但也证明黄大志的观察力的确很出众。

之前他没有发现自己的这个特长,等到他发现后,再看周围的一些人和事,就有不同的感悟了。

“哈,那恭喜你啊!”

高明程笑着说道,却又想起自己忘记问高国兵警局招收协警的标准和待遇了。

“伱这么厉害,都可以去当警察了,警察办案,就得观察力强才行!”

黄大志连连摇头,满脸的惶惶然,说道:“我小学都没有读完,字都没有认全,哪里能当警察办案?我不行,我不行的。”

“你只读到三年级吗?”

高明程问道。

黄大志点头,说道:“是,那个时候,我弟弟就得了小儿麻痹症,我爸妈要去地里做事,我得在家里照顾弟弟,等再过几年,我爸爸突然身体也不行了。”

“哦,那叔叔去医院检查过吗?”

“去了,医生也说不来原因,让我们去省城看病,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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