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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日记(第1页)

都市之匹夫的逆袭正文第五十一章日记今天,我第一次杀人,我以为我会紧张,但是我没有,杀人真的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没有人能够抓到我,没有人!

下午路过五金店,突然想起窗框上的一个钉子露了头,晒衣服时老是剐破衣服,要么拔了它,要么锤平它。

所以我走进去买榔头,出乎我预料的是,榔头居然有那么多种,它们整整齐齐,安安静静的躺在货架上,分门别类,就像是我化妆时用的粉饼一样色泽艳丽,种类繁多,我看了半天,也难以做出决定。

五金店的老板试图替我解决这个大难题,他说起钉子要用羊角锤,装地板用橡胶锤,砸墙用大锤,我却一点也不喜欢羊角锤,一点也不漂亮,就像是只老的掉光了毛的老山羊,两只角支棱在那里,古板而丑陋,就跟我的光头一样。

我曾经无数遍问那个老贱人,我为什么是这样的,她永远支支吾吾,没有一次给过我答案,一次也没有。

从小我就是一个人,我喜欢搬了凳子放在窗前,我站在凳子上隔着铁栏杆看弄堂里孩子玩耍。

他们滚铁圈,跳房子,弹玻璃球,做了弹弓打树上的麻雀,他们从来都不跟我一起玩,他们管我叫癞痢头,叫我邋三用屄养大的小杂种,他们见了我只会朝我脸上吐吐沫,他们会抢去我的鸭舌帽,把我的光头露出来,偶尔也用煤灰替我画眉毛,不仅是眼睛上有眉毛,嘴角,鼻子,就连耳朵都有了眉毛,这画眉的手艺完全不能跟现在的我相提并论。

我带着满脸的眉毛回家的时候,家里的门多数时候是反锁着的,我就独自坐在门槛上等,左边是一个空花盘,这是个暗号,老主顾一看就知道,人在家,床没空。

那几天不方便的时候,一左一右要摆两个空花盘,若是门前空着一个花盆也没有,那就是闲着,随时可以登门。

屋内是不堪重负的床在吱呀作响,我母亲依旧压低着嗓子,她的台词一成不变,弄老结棍的,好厉害啊。

像是发了情的母兽在抓挠着墙壁,断断续续,我有时候也盼着她死去,或许更小的一些时候就这么盼望着。

我把头放在膝盖中间,我不想邻居们看见我这副样子,他们已经足够嫌弃我们母子了。

我最后挑了把八角锤,拔钉子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看到它,我就觉得它应该属于我,它有亮银色的锤头,锤子的侧面就像是一片打开的卫生巾,两端略长,两侧护翼稍短,真是十分完美的几何图案。

它柔软时可以用来呵护私处,坚硬时却能够砸碎头颅。

锤柄长约一尺,前端是亮红色,握手处是深黑色,是很好的颜色搭配,永远不会过时,老贱人最喜欢红色,她开门送客时永远穿着那件真丝的红睡衣,除了这件睡衣,她什么也不穿,除非老主顾们有特殊要求,她反锁门不是为了怕我看见。

她通常会踢一脚门槛上的我,示意我让路,然后谄媚的笑着对客人说,下次再来啊,随即扭捏作态的捶客人胸口几下,客人则大笑起来,手抄进她的睡裙之间,再占上一个湿漉漉的便宜,这时,老贱人必然是要夹紧双腿,她娇嗔起来,讨厌,坏死了……

一般情况下,我低着头进屋,我的家跟别人家不同,四季都拉着窗帘,即使白天也不例外,这个家一直都是阴暗而潮湿的。

屋子里的空气与味道也是终年不变,这味道很复杂。

最近我很容易走神,我拿着锤子沉思的样子,吓坏了五金店的老板,他看着我的眼神惊恐的像是一只见了猫的耗子,这是榔头的力量吗?我决定买下它。

();()  二十七块,我给他一张五十的,他转身找零的时候,我死死的盯着他的后脑勺,他的头型很不好,一点也不圆,但是他有头发,而发型可以用来掩饰头型,我突然生出一个古怪的念头,我想用尽全身的力气,朝那个脑袋砸下去,我好想知道,血和脑浆闻起来是什么味道,会不会也跟石楠花一样?

我终于还是忍住了,店里还有别的客人,这家店离家也太近,进店之前还遇到了弄堂里的邻居,老板敬畏的将找零递给我,不是我的错觉,他大概把我当成了疯子?仅仅是拿着榔头就能让人畏惧?真可惜小时候我没有钱买榔头,我那时只是个夹着尾巴的瘌痢头。

我为什么一直没有杀了我老娘,我不知道,或许是为了每次被画了眉毛之后,她都会给我五毛钱让我去买一个老虎脚爪,金灿灿的老虎脚爪,又焦又脆,上面还刷了一层雪一样的糖霜,又好吃又解馋。

也可能她是唯一能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的人,她洗我的衣服,做我的饭,这些我是不会的,我只会化妆。

我的钱都存在她那,杀死她之前,她要不给我存折或者密码,这是很麻烦的事情。

那就暂时还让她活着吧,还有她的情人。

近年来,她已年华老去,那老生意是做不了了,却学人做起了股票,天天拎着菜篮子打听内部消息,一来二去,还弄了个相好回来,每日里双宿双飞。

我从不跟她的相好说话,老贱人倒也从不逼我叫爸,所以大家也相安无事,这人每日里小酒小菜的不断,这人六十来岁年纪,身体却好的跟小伙一样。

我拎着锤子回到家的时候,门依旧反锁,就如同我童年时候的每一天,血一阵阵的涌向脑子,我只想一脚踹开门,宰了这对狗男女!

突然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轻轻的说,想杀人,就去杀吧,你的名字叫做榔头!

你将是这座城市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连环杀手,他们永远抓不住你,永远!

我没有踹门,我去了打短工的摄影工作室,我决定今天要杀一个人,我要做些准备,从今天开始,我的名字叫做榔头!

这座城市,就是我的猎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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