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难不成是兽人族?”
余七诧异的看着那些兽头人身的家伙。
“是的主人,这些兽头人身的家伙,就是叫做兽人族,他们最喜欢的就是以人类为食。”
因为余七的缘故。
范无救也对兽人族充满了厌恶之意。
“遇到了,就杀光他们,一个不留!”
余七皱了皱眉头。
本来这种兽人族的形象,他一直以为是出现在里的人物形象。
没想到现实之中竟然还真樱
而且不仅和里描写的形象差不多,就连其行为动作衣着服饰等,都和里一样。
既然注定了是敌人。
那就没什么好的,踏平他们便是。
不多会儿,敌对双方互相冲杀过去,叮叮当当的兵器碰击之声响彻而起。
注意观察了一会儿之后。
余七就有些索然无味了,场上的敌对双方虽然兵力强。
但根本没有什么战略战术什么的。
总结起来就四个字:
无脑对冲!
虽然对对方的战略战术不感兴趣,但他们双方战兵的战斗方式。
他还是仔细的观察着。
尸族一方余七见过,也打过交道。
所以他注重看的,是那帮兽人。
兽人族的力量极为强横
哪怕是对上尸族这种铜皮铁骨的怪物。
他们依旧不落下风。
巨大的狼牙棒挥舞得虎虎风生。
满是钉刺的狼牙棒打在尸族身体上,顿时就是一个个血窟窿眼出现。
尸族也不遑多让…
他们锋利的爪子欻欻挠在兽人身体上,顿时就是一条条血色沟壑。
兽人族那破旧粗糙的铠甲。
起到的防御作用其实并不大。
那些铠甲之所以还穿在身上,余七估计对兽人族的心理作用要比实际作用大得多。
专栏下一本七零小知青求收藏支持本文文案林窈是老林家从乡下领回来的闺女。原本以为领回来就是给找份工,到时间再给找个人嫁了也就完事了。却没想到小姑娘漂亮精致得让人窒息。还好看着天真好拿捏。可...
胸口装着ed灯外面套着铁壳满天乱飞的花花公子,穿着蒙面紧身衣在高楼大厦间不停荡秋千的四眼宅男,为了找回小右变成蜥蜴的断臂医生,在北极躺了七十年还身材健美的过期冷鲜,背上插着四根机械触手假装章鱼的秃头...
世界被拯救了。因为我需要一个地方发表文章。...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超级极恋家的人,哪怕把自己放在火星,也会绑架火星人让他们送自己地球。现在麻烦了,自己如何才能从贞观二年回到公元两千一零年?...
原本只是想参加个乐队比赛,给贫困的孩子们拉点赞助盖一栋教学楼,却被冠上了摇滚天王的称号,从此之后,综艺天王电影天王,各种天王的头衔就接连不断的砸了下来,直砸的他生活不能自理。周民天王的生活,往往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枯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天王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