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第十七章 你去挖坟了(第2页)

“老哥,是不是换的多了,一双棉鞋五六块的。”

瞅了一眼自己脚上已经毛边的单鞋,因为李老爹的伤情,李胜利至今没有棉鞋穿。

去年的棉鞋小了,便宜了弟弟李建设,自己这个当大哥的只能穿单鞋凑活了。

“那是城里的价,赶集的时候,布鞋做的再好,也不超过三块五的。

你老哥我既不会坑乡里乡亲,也不会坑你这个小兄弟的。

明天让他们哥三个跟你一块回去,路上不太平,人多路好走。

马车我也跟村里说好了,拉得多走的也快,明天一早就走。

到了城里,你不要管饭,家里给他们备了饭。”

嘱咐完之后,赵满奎也加入了闲聊的行列,全然不顾李胜利的反应。

对于赵满奎的嘱咐,李胜利也没放在心上,自己在洼里,人家管了饭,到了城里,他一样要管饭的。

只是对于下馆子,他毫无经验可谈,也不知道兜里的一块八毛钱够不够用?

有些推迟的午饭,也没让李胜利失望,只是感觉不如昨晚畅快。

有了昨晚的酱焖鱼杂珠玉在前,没了鱼腥味的酱炖兔杂,口感一般般。

虽说也是麻辣咸香的滋味,但感觉上,还是不如鱼杂配贴饼子吃的香甜有滋味。

吃完了饭,赵满奎带着三个儿子就急匆匆的走了。

李胜利这边压住想要去山上,再砍点金子的想法,开始收拾自己的收获。

药箱里除了犀角杯、珠串、银元,也不是空空如也,除了半套放血针,还有一个砚台,几块残墨。

纯银材质的针灸针,早就不见踪影了,只剩了四根三棱的放血针。

虽说不齐全,但放血针的做工不错,钢铁材质的针体,依旧带着亮白的光泽,显然是当初专门定做的精品工具。

两摞线装书,他没有打开查看,赵老敢那边捆扎的很规整,老书也没有发霉,存放的状态很不错。

将药箱里的犀角杯、珠串、银元,放进自己的军挎。

这一趟,仅是这些东西,对他而言也足够了。

珠串李胜利也仔细的检查过,确定是奇楠无疑。

小的那一串还没什么,大的那串十八子,绝对是同类物品之中的极品,属于千金难求的好东西。

只不过当文玩来定价,在绝大多数人不识货的前提下,这些东西还真是不值一件狗皮大衣。

饭都吃不饱,再好的文玩也不过就是破烂而已。

将自己认为值钱的东西放进军挎,又试了一下新改的牛皮背包,正好可以放下洋镐、工兵铲。

将工具装好,又塞满了棉鞋,背包也被撑了起来,细密的针脚看上去赏心悦目。

剩下的棉袄、渔网,也被他捆在了一起,一块放到了外屋。

忙活完这些,李胜利就半躺在床上,开始端详挎包里的犀角杯跟奇楠珠串。

犀角这东西,对小儿高烧惊厥而言,可谓是一味圣药。

在李胜利看来,这东西的药用价值,要远远大于文玩价值。

虽说羚羊角也可以替代,但疗效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时间在把玩古物的过程中不自觉的流逝,等听到院里响起车马声,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出门看到已经装了小半的马车,李胜利刚要说话,就被赵满奎给拦住了。

“胜利,准备吃饭了,咱们哥俩再喝点儿?

车上的东西,算是村里出的诊费,你给村里治好了三个壮劳力,这是该得的,咱们就别推让了。”

晚饭是中午剩的兔杂烩白菜,主食是新做的两合面馒头,美美的吃了一顿。

不等李胜利起身,海爷就把三个孙子叫进了里屋。

明天要早起,夜里也没什么娱乐活动,李胜利早早的就睡下了。

热门小说推荐
颠世为神

颠世为神

脚踏星河入梦来,手眼通神可囚天。经历人生大起大落,历经亲人的生死离别,他没有放弃,而是依然决然踏修武一途,经历重重磨难,沧海桑田,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如侠客嫉恶如仇,快意武力大陆。看尽世间丑恶,是去?是留?还是逃离这世间,他踏遍万千星球,人挡杀人,神挡灭神,终成就无上之境...

灵化游戏进行时

灵化游戏进行时

有c,剧情为主线,感情为辅线叶莳萝二十岁生日那天,意外参与了灵化游戏,并和一位研究员相遇,从此就再也没有甩掉过他叶莳萝你总跟着我干什么白蔹你是一个很好的研究对象叶莳萝你不去研究灵化物...

我妈她才18岁

我妈她才18岁

18岁的许衍叛逆桀骜,高考前一星期,还和同学打架被抓去了警局作为单亲妈妈的许舒窈为了这个儿子操碎了心面对母亲的教训和责怪,许衍暴躁的离家出走谁知道一觉醒来,他穿越到了他妈才18岁的时候许家濒临破...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夺嫡:疯癫王爷竟是绝世全才!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